營業用資產(operating assets): 長期性(非流動)且供日常營業使用的資產:
1.無形資產(不具實際形體, 如專利權、商標權、商譽等)
2.有形資產(具有實際形體)
a.遞耗資產(如石油、礦藏等天然資源)
b.固定資產(廠房及設備資產)
(1)折舊性資產(如房屋、機器設備)
(2)永久性資產(如土地)
固定資產(Fixed Assets): 供企業長期營運使用, 而非以出售給顧客為目的之資產, 例如土地、地上改良物、建築物和設備等, 一般稱為固定資產, 或財產、廠房及設備(Property, Plant and Equipment).
固定資產的特性:
1.耐用年限1年以上
2.供營業使用
3.非以出售為目的
若符合固定資產的三個特性, 但金額較小, 可根據會計上重要性原則(materiality principle), 不列為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的原始評價基礎, 須依會計上的成本原則. 所謂成本, 包括自購置資產起, 到使其達到可供使用狀態的所有一切必要合理支出.
1.土地(Land): 購買價格、仲介佣金、過戶相關成本(契稅、代書費等)、稅捐、整地支出
2.土地改良物(Land Improvement): 例如鋪設水泥、興建圍牆、裝買照明設備
3.建築物(Building): 建築物若是自行建造,則成本包括自設計至完工之所有必要支出, 例如建築師費用、工程款、使用執照費、及貸款所發生之利息費用.
整批購貨(lump-sum purchase): 企業以一筆金額同時購入多項資產, 此時應將總價款按各項資產的公平市價比例分攤, 作為個別資產的入帳成本.
折舊(depreciation): 將固定資產的成本按合理而且有系統的方式, 分攤於其耐用年限. 目的在於使固定資產提供經濟效益所產生的收入, 與固定資產的折舊費用互相配合. 在觀念上要注意兩件事:
1.折舊純粹是成本分攤的程序, 與固定資產持有期間巿價變動的衡量無關, 因持有固定資產的目的並非再出售, 故帳面價值與巿價可能有很大差異.
2.提列折舊不代表公司有累積一筆將來可重新購置固定資產的現金, 只是將取得成本轉列為折舊費用.
折舊性資產(depreciable asset): 通常需提列折舊的包括土地改良物、建築物以及設備, 因這三類均有一定的耐用年限, 又被稱為折舊性資產
土地可無限期被使用, 並非折舊性資產, 不需提列折舊.
提列折舊的會計分錄:
借: 折舊費用
貸: 累計折舊-折舊性資產
折舊費用(depreciation expense): 通常按固定資產所歸屬部門而歸類為生產成本、銷售費用、或管理費用.
累計折舊(accumulated depreciation): 資產自使用以來, 已轉為費用的總累積成本, 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為抵銷科目(contra account).
帳面價值(book value): 固定資產的成本減去累計折舊, 僅代表資產成本尚未分攤或耗用的部分, 與巿價(market value)無關.
計算折舊的三項要素:
1.成本: 取得固定資產並使其達到可使用狀態前之所有必要支出
2.殘值(residual value): 固定資產於使用期間終了時的估計價值. 以資產成本減去估計殘值後的金額, 即為使用期間內耗用的成本, 稱為應折舊成本(depreciable cost)
3.耐用年限(service life): 依公司維修攻策、預期生產年限、與陳舊過時等可能性, 作服務年限之估計, 亦可稱為服務年限
常用折舊方法有平均法(直線法, 活動量法)和遞減法(餘額遞減法, 年數合計法):
1.直線法(straight-line method): 在耐用年限內, 每年之折舊金額皆相等. 公式為:
每年折舊費用=(成本-估計殘值)/估計耐用年限
2.活動量法(activity mthod): 依工作時間或產出量來分攤成本(建築物通常不適用), 通常有工作時間法及生產數量法, 公式為:
每單位活動之折舊費用=(成本-估計殘值)/估計總活動量
每年折舊費用=每單位活動之折舊費用*該年度實際之活動量
3.餘額遞減法(declining-balance method): 每期折舊依遞減之資產帳面價值乘以折舊率而來, 因前幾年費用較高, 又稱為加速折舊法. 公式為:
每年折舊費用=期初資產帳面價值*固定折舊率
倍數餘額遞減法(double-declining-balance method): 固定折舊率為直線法下的折舊率乘以2
4.年數合計法(sum-of-the-year'-digits method): 折舊率分子是剩餘耐用年數, 分母為資產耐用年數之合計, 適用於耐用年限前幾年經濟效益較高之資產. 公式為:
每年折舊費用=(成本-估計殘值)*當期剩餘之耐用年數/資產耐用年數合計數
折舊之修正: 當有新的資訊或環境因素改變, 使設備或建築物等的使用情形或效益起變化, 便須修正折舊計算的方式. 例如新型機器設備出現, 使目前使用中機器的原預估使用年限要縮短, 就是耐用年限估計的變動, 屬於會計估計的變動(change in accounting estimate).
當耐用年限或殘值之估計變更時, 僅需改變當期及以後各期折舊費用, 不必追溯調整前期折舊費用.
固定資產耐用年限內的後續支出:
1.正常維修(ordinary repairs): 為保持正常營運效率而發生的支出, 例如汽車保養及更換機油. 這些支出在發生時就列為維修費用, 與當期收入相配合, 故稱為收益支出(revenue expenditure)
2.增添(additions)或改良(improvement): 可提高營運效率、生產能量、或延長資產耐用年限, 通常金額較大, 因此不列為維修費用, 而以借記資產或借記累計折舊的方式作會計記錄, 故常被稱為資本支出(capital expenditure). 原則上若能延長耐用年限, 應借記累計折舊, 否則應借記資產
固定資產處分: 需針對處分的售價與固定資產帳面價值之差額認列處分損益. 通常有報廢、出售、和交換三種方式, 交換較複雜, 另兩種方式如下:
1.報廢(retirement): 固定資產被廢棄而不再使用. 若已提盡折舊, 應將固定資產的成本與累計折舊沖銷, 否則要將差額認列為資產處分損失
2.出售(sale): 若出售價值大於帳面價值, 產生處分利益(gain on disposal), 否則產生處分損失(loss on disposal)
遞耗資產(wasting assets): 天然資源(natural resources)會隨開採而減少, 故會計上又稱為遞耗資產. 其取得成本包括達到可開採狀況之一切必要合理支出.
折耗(depletion): 隨天然資源開採, 將遞耗資產的成本攤銷轉為費用的過程, 所提列的費用稱為折耗費用(depletion expense)
單位折耗率=(天然資源成本-估計殘值)/估計總蘊藏量
本期折耗費用=單位折耗率*本期開採數量
借: 折耗費用
貸: 累計折耗(accumulated depletion)
無形資產之定義須符合:
1.具可辨認性
2.可被企業控制
3.具未來經濟效益
常見之無形資產: 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特許權、商譽
無形資產之取得方式:
1.外部取得
2.內部產生(研究階段、發展階段)
無形資產分類:
1.有限耐用年限
2.不確定耐用年限
攤銷(amortization): 將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的成本轉為費用的過程, 通常採取直線法
借: 攤銷費用(amortization expense)
貸: 無形資產之科目
也可像累計折舊一樣, 貸記累計攤銷(accumulated amortization).
專利權(patent): 授與發明者製造、出售、或使用其發明的專有權利.
企業為維護專利權而發生訴訟之成本, 大抵上均應認列為費用.
無形資產之後續支出, 僅能在其所產生之未來經濟效益, 有非常明確證據顯示超過原始評估之績效標準時, 才能將該支出資本化.
著作權(copyright): 政府授與著作人, 就其創作享有發行、出售、或出版之專有權利.
商標權(trademark): 可分辨出特定公司或產品的標記或名稱
特許權(franchise): 經營某種業務或銷售某些商品、使用某些商標的一種契約協定. 報照(license)也是一種特許權, 通常指政府機構與使用公共財產之企業所簽訂的協議.
開辦費(organization cost): 企業創業期間因設立所發生之必要支出
商譽(goodwill): 通常是資產負債表上性質較特殊、且金額較大的無形資產, 與企業整體有不可分離的關係. 公司不能認列內部自行產生的商譽, 只有在購併其他企業時, 購買成本的一部分才有可能認列為商譽.
價值減損(impairment): 因不同的事件或環境的變動, 導致長期性資產帳面價值無法回收.
減損損失(impairment loss): 當有重大不利改變導致資產價值發生減損損失, 企業須認列損失.
可回收金額(recoverable amount): 35號公報所使用的新名詞, 以資產之淨公平價值及使用價值較高者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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