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6日 星期日

投資

企業投資標的大致包括兩類金融巿場的商品:
1.貨幣巿場(money market): 1年內到期金融商品的交易巿場
2.資本巿場(capital market): 到期日超過1年金融商品的交易巿場

貨幣巿場:
1.定存單(certificate of deposit, CD): 銀行對存款人將資金存放於銀行一定期間所發給的證明文件, 可分為可轉讓定存單與不可轉讓定存單兩種
2.商業本票(commercial paper, CP): 企業發行、承諾付息並清償本金的短期票據
3.銀行承兌匯票(banker's acceptances, BA): 個人或公司所簽發以某一承兌銀行為付款人之可轉讓定期匯票
4.國庫券(treasuray bill, TB): 政府發行、承諾短期付息並清償本金的國庫券, 可分為:
  (1)甲種國庫券: 由財政部發行, 目的在於平衡預算赤字, 調節國庫收入
  (2)乙種國庫券: 由中央銀行發行, 目的在於調節貨幣供給
5附買回協定(repuchase agreements, REPO 或RP): 簽約之一方先將債券賣給交易對方, 並承諾在未來一定日期以約定價格將債券買回的協定; 實質等於是承諾買回者以債券作抵押, 向買入債券者貸款.

貨幣巿場的金融商品都是債勨型商品, 而資本巿場的金融商品大致上分兩類: 債券及權益證券(主要是股票).

資本巿場:
1.政府公債(govenment bonds): 政府發行之債券
2.公司債(corporate bonds): 公司發行之債券
3.轉換公司債(convertible bonds): 轉換公司債能轉換為發行公司的股票
4.特別股(preferred stock): 這類股票可分配固定的股利, 且公司配息或清算資產時, 權利優先於普通股
5.普通股(common stock): 普通股代表企業剩餘價值的求償權, 持有人即是公司的股東

金融資產(financial assets): 主要分為三類:
1.企業持有的現金
2.債務型商品(如債券投資)
3.權益證券(如股票投資)

到期日在3個月以內且其信用(違約)風險很低時, 一般會歸屬於現金約當現金.

非現金且非約當現金的金融資產, 一般有以下四類:
1.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代表若立刻將金融資產出售, 企業應可收取的對價
2.持有至到期日之投資(held-to-maturity investmnts)
3.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available-for-sale assets)
4.放款及應收款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financial assets held for trading): 欲於近期內處分的金融資產, 或將以短期獲利的操作模式持有的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designated financial assets at fair value through profit or loss): 包括:
1.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2.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企業原始取得金融資產時, 即指定為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之投資: 具有固定或可以決定的收取金額及固定到期日, 且公司有積極意圖與能力持有至到期日的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不屬於持有至到期日、也不屬於以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同時又不屬於放款及應收款
放款及應收款, 包括:
1.公司之應收帳款
2.無活絡巿場之債務型商品(債券、票券等)投資

持有至到期日之投資為債券時, 若購入價格加上交易成本不等於債券的面額時, 需作折價或溢價的攤銷.

購入股票作為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時, 若公平價值較原先購入成本高, 除增加原先金融資產帳面價值外, 差額認列在損益表上的金融資產評價利益科目, 反之則減少原先金融資產的帳面價值, 並認列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購入股票作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時, 股價上漲或下跌都應列為資產負債表股東權益項下的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賣出股票時在損益表中認列處分投資利益或處分投資損失.

權益法(equity method)認列投資收益: 當企業對另一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占被投資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20%以上、50%以下者; 或雖未達20%但具有重大影響權力者, 應採權益法

合併財務報表: 若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具有實質控制力, 此時投資公司與被投資公司形成母子公司關係, 除應按權益法作會計處理外, 也應該編製母子公司合併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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